万秀法院法官耐心巧解劳动纠纷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2-02-10 分享到:
2012年2月8日万秀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
原告梁某2008年到被告某五金加工有限公司做电焊工,2011年6月因原告与被告产生矛盾误解,原告于2011年6月向被告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被告也于6月以原告违反公司制度为由按自动离职处理。原告经过劳动仲裁不服,于2011年12月31日起诉到万秀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延时加班工资、假日加班工资及按解除劳动合同的三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共计17万多元。
经过2012年2月8日整个上午的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在查明事实后,了解到被告也准备起诉原告,要求原告赔偿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办法官知道如果简单对该案一判了事,可能会加剧双方的矛盾,引起新一轮诉讼,于是耐心地对双方做调解工作,向双方说明法律的相关规定,指出双方做法的不足之处,努力化解双方的矛盾,最后被告同意一次性支付3500元给原告后互不追究相关责任。
该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签领了调解书。劳动纠纷作为当前社会的一个敏感矛盾,且双方当事人矛盾一般比较尖锐,此类案件复杂难调解,极少案件能化解矛盾后调解结案。该案正是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最终促成当事人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李研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