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当事人从承办该案的法官手中接过调解书后,双方当事人都对法官说“谢谢,麻烦你了”。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案卷时以为这是一起普通的市民离婚纠纷案件。可在被告拿着大包小包行李,说着广州口音的粤语来向法官递交答辩状和证据时才知道,原、被告都是梧州籍人,在梧州登记结婚,但现在广州居住,为了离婚纠纷才专门从广州赶回梧州,诉讼很不方便,法官在了解情况后,马上向被告和原告在梧州的代理人当面交谈了解情况,并且在和在广州的原告电话了解情况,经调解已经无法挽回这段婚姻,在原、被告双方都认为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就差财产分割问题的情况下,找来原告。主持了多次的调解,当事人双方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的内容,减少了当事人在开庭审理执行往返于广州间的讼累,并且以调解这一相对温和的手段结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双方的矛盾。
本案法官以人为本,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双方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李研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