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法院以调解为主提高案件调撤率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12-16  分享到:

2011,万秀法院民二庭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调解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注重依法调解,及时化解当事人的矛盾,1-11月份,全庭审理案件109,调撤结案60 ,调撤率达到 61.22%,一大批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今年,全市法院在工作会议上提出“调解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工作思路,院领导对这一精神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每个办案人员也深刻领会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首先从思想上想通了调解结案不仅是结一件案的问题,更是使当事人双方定纷止争,达到双赢的效果,其次是减少当事人的讼累,节省审判资源。

该院注重创新工作方法,使调解工作出成效。民商事案件的收案往住有一些案件,原告或被告是同一的,而另一方是不特定的,如简单地,机械地平均分给不同的主办人,既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又不利于统筹开展调解工作。为此,民二庭确立了对这类案件实行一人审理,一人调解的工作方法,效果显著,如建行梧州分行起诉的信用卡纠纷,广东科明达集团起诉的买卖合同纠纷,李金源等32人起诉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这些案件的调解结案就达到40多件,占全年调撤率的百分之三十几。

该院坚持实行多方联手,使复杂案件案结事了。该院民二庭还对一些复杂、疑难案件,实行党委、政府、法院一齐出力,共同化解矛盾的成功案例,如上述提到的李金源等32人起诉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就是在党委统一协调、区政府及基层政权组织作群众工作,法院释法明理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从大局出发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李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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