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法院调解室里,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和一个须白的大爷拉着万秀法院立案庭李法官的手,激动地连声道谢。
小伙子欧某某和大爷刘某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原被告。事情源于今年的5月份,原告欧某某把90000块钱借给被告刘某某作为生意周转资金,双方约定被告于2011年6月23日连本带利还款给原告。清偿期届至后,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推却,甚至避而不见。2011年9月15日,原告无奈之下只好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法庭。万秀法院做过双方的工作后,安排了开庭时间。由于原告身在外地,开庭时未能及时到场,第一次起诉遂以撤诉处理。10月17日,原告再次起诉,希望通过法院追回借款。
万秀立案庭立案庭李法官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矛盾不深,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可能性很大,而且调解更有利于双方矛盾的顺利彻底解决。于是,李法官分别跟双方当事人沟通,多次打电话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感动于李法官的努力与耐心,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到法院尝试调解。在调解室里,李法官进一步对他们阐明法律,分析案情,并引导他们做出协商解决的方案。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的协议,被告承诺于2011年11月4号前将借款一次性还清。几经周折,这起借贷纠纷终于在立案庭的细心调解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李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