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9日上午,万秀区法院立案庭快速调解成功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一个小时不到就解决了纠缠已久的问题,当事人由衷感叹法院调解效率之高。
原告黎某东是被告梧州市深南城百货有限公司的牛肉供应商。2011年5月份,由于所供牛肉被检出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就货款问题产生较大争议。原告认为自己提供的牛肉新鲜合格,被告应该付清欠自己的牛肉货款10000元。被告则认为原告所供牛肉质量不合格,致使其受到工商处罚,原告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立案庭吴凤华法官审查后,认为双方有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可能。为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节约司法成本,决定在立案阶段进行调解。经过沟通,吴法官召集原被告于9月19日上午到本院调解室,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调解过程中,吴法官对案件进行了法律与情理的分析,使原被告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作出让步。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了一致的协议:被告于
就这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立案庭的调解下,得以快速圆满地解决。立案调解不仅迅速有效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节约了司法成本,还真正做到了当事人满意,自己做事有动力。
(李懿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