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法院对“两抢一盗”案件快审快判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1-07-04  分享到:

今年上半年,万秀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对受理的“两抢一盗”案件一律公开审判、重点打击,实行依法从快、从严判决。同时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打击治理情况,有效地推进了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被告人李某盛伙同他人撬开小汽车车门,盗走被害人放在车内的两个旅行袋,内有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李某盛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被告人彭某文与他人经事前合谋窃取雇主家中的15只活龟(金钱龟、石龟),经鉴定价值人民币80多万元。被告人彭某文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扒窃等行为入罪后,该院也据此判决了一批案件。

    被告人韦某勤携带作案工具窜到某住户楼顶天台,用绳子攀爬到八楼的阳台,撬烂防盗网进入被害人家中,撬开房中的保险柜,将保险柜里的二个黄金手镯和金戒指等物品盗走。被告人韦某勤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被告人潘某斌趁被害人不备,用手从被害人衣服口袋盗得手机一台;又趁被害人不备,用随身携带的长铁镊伸入被害人衣服口袋处,盗得手机一台,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被告人潘某斌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1年上半年,万秀法院共受理盗窃案件1718人,其中8人盗窃机动车,4人入户盗窃,2人扒窃,4人盗窃其他物品,涉案金额达107万余元。除数额巨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外,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当庭宣判率达100%。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3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通过重点打击、从严治理,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 蒙  宁)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万秀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