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3月22日下午,由市中院组织的广西法治日报、梧州日报、梧州电台和梧州电视台等四家新闻媒体的记者齐聚万秀法院,对该院少年法庭进行联合采访。万秀区法院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简称少年庭)成立于1988年。20年来,万秀法院少年庭三次被评为“城区社会综合治理先进集体”,1994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1999年被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壮族自治区综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2年至2004年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的光荣称号。近几年,万秀法院倍加珍惜荣誉,发扬优良传统,更加积极探索创新预防未成年犯罪的审判工作机制,在帮教中开展庭前走访、庭审帮教、判后教育、定期回访等四项工作,通过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帮教,增加失足少年重新走向社会的信心和决心。近三年来,万秀法院少年庭共判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1件67人,其中,判处实刑的少年犯有35人,判处管制、缓刑的少年犯有 32人,帮教了25人,进行了5次回访,回访未成年人罪犯48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采访,万秀法院和各新闻媒体记者进行了座谈,向新闻媒体介绍了该院少年庭的工作情况,详细地回答了新闻媒体记者的提问。同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到少年庭庭审现场进行采访拍摄。此次新闻媒体记者对万秀法院的采访非常成功,这也是该院适应形势发展,加强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进行良性互动迈出的可喜的一步。
(蒙宁 陈成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