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万秀区司法局代表万秀区政府向辖区全体农村法律助理员发放了2008年7、8月份的农村法律助理员工作补助费。去年,根据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梧州市农村法律助理员队伍的意见》(梧办[2007]64号)文件精神,万秀区在两镇建立了农村法律助理员队伍,聘任了33人作为农村法律助理员。一年来,万秀区农村法律助理员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调解民间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共调处80多件纠纷,为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充分调动万秀区农村法律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万秀区政府决定从2008年7月份起向该区的农村法律助理员每人每月发放30元的工作补助费。
(法宣、万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