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秀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中,突破传统的就案办案模式,在法、理、情之间找准最佳平衡点,成功为涉案父子解心结、化矛盾,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情况
刘甲(父)与前妻离婚后,刘乙(子)由母亲抚养,刘甲按月向刘乙支付抚养费。刘甲与刘乙之间的抚养费纠纷,源于双方之前的财产返还诉讼。刘甲在前诉中败诉后,以经济负担加重为由,诉请降低刘乙的抚养费并获人民法院部分支持。刘乙不服生效民事判决,向万秀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不符合监督条件,拟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但是机械作出监督决定,将会加深父子矛盾,不利于父子关系的修复。承办检察官进一步洞察到,抚养费纠纷只是表象,核心矛盾是前诉讼留下的心结未解。为此,承办检察官确立了以和解促和谐的方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并分别对双方进行情绪疏导与释法说理,着力化解双方心结。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签署和解协议,申请人主动撤回了监督申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事后,承办检察官跟踪当事人对和解协议的落实,了解到刘甲按照签订的和解协议有序履行支付义务。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万秀区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的生动体现。下一步,万秀区检察院将全面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不断提升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质效,持续为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万秀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