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深化涉黑涉恶矛盾纠纷排查。区司法局富民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联合派出所、街道办开展经常性与重要节点的排查,深入各社区、中小学挖掘矛盾纠纷中是否有黑恶势力参与其中,以及矛盾纠纷牵涉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同时,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全面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涉黑涉恶线索等,严防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严防学生群体涉恶行为,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宣传。区司法局富民司法所把扫黑除恶“打早除小”宣传与“法律七进”活动有机结合,组织普法志愿者、社区法律顾问等深入富民街道9个社区、6所中小学校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宣传环保袋、围裙等资料,引导居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让扫黑除恶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专题集中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强化教育管理。2024年8月23日,区司法局富民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扫黑除恶专题集中教育活动,通过展板及宣传视频,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如何辨别黑恶势力犯罪等内容,并结合近年参与办理的涉恶典型案例,讲述了涉黑社恶案件犯罪人员应负的法律责任,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如发现有涉黑涉恶相关线索可以积极举报,并告诫社区矫正对象严明矫正规定,敲响纪律警钟,不与涉黑涉恶人员来往,远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1名涉恶罪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重点管控,针对其罪名进行释法,使其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强化悔罪意识,安心接受社区矫正。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对4名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区司法局富民司法所通过走访其本人、家属及社区等,了解他们的日常生活工作情况,对就业困难人员,积极为其推荐工作。同时,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相关政策法律宣传,提升其遵纪守法、共同打击违法犯罪的意识,防止刑满释放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避免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