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课 我的压岁钱我做主

来源:平安万秀网  发布日期:2021-03-08  分享到:
   三月的天空流光溢彩,三月的大地笑语欢歌。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3月1日,城南司法所干部走进梧州市中山小学,参加了学“‘四史’明志向 致敬建党100周年”--梧州市中山小学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为同学们带来开学第一课“我的压岁钱我做主”。
   城南司法所的干部告诉同学们,压岁钱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亲朋好友等长辈过年给孩子们的祝福,这笔钱属于孩子们的私人财产,因为从法律的角度讲,长辈给孩子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应当归受赠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而8周岁以上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压岁钱就是纯获利行为,同学们只要年满8周岁以上,就有权支配压岁钱,可以让父母帮保管,也可以自己支配。而父母帮保管,只能是保管,不能替你们花,或者不经过你们同意就用这笔钱。
   同时,城南司法所的干部还告诉同学们,由于我们经济生活条件好了,长辈给的红包就比较大,这种情况下,同学们自己拿钱,万一乱花钱了怎么办?《民法典》中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所实施的行为要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所以孩子可以独立支配的压岁钱也要根据家里的财务、经济状况具体对待,如果超出了范畴,还是要经过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追认,没有经过同意的是可以依法追回这笔钱的。
   最后,城南司法所的干部告诉同学们,可以利用这笔压岁钱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参与慈善活动,捐钱给穷困山区的孩子,购买一些自己喜欢的书籍,还可以和父母一起把钱存到银行进行理财,锻炼自己的理财意识。

   此次的开学第一课,让同学们明白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清晰了自己的权利边界。压岁钱归属问题,既是法律问题同时也隐藏了家庭教育问题,并不是一件小事,值得全社会都认真对待,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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