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工作人员:10人
1. 从事办公室行政相关工作;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文、管理、法律相关专业优先。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熟悉办公软件运用,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6日—1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将《中共梧州市万秀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登记表》(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交到梧州市万秀区阜民路18号万秀大厦10楼政法委办公室。
3.联系人:吴女士、林先生 联系电话:0774-2024240。
五、面试、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招聘人员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人选并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标准为1850元,工作满一年后,经过考核合格,实行每月2050元的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奖金按照区人社局、财政局制定的聘用人员绩效考评奖励办法实施。
六、温馨提示
1.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附件:中共梧州市万秀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梧州市万秀区委政法委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