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司法局举办2016年下半年全区人民调解员、综治专干、农村法律助理员、法律援助联络员、普法骨干等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暨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

来源:平安万秀网  发布日期:2016-09-27  分享到:

923日,万秀区2016年下半年全区人民调解员、综治专干、农村法律助理员、法律援助联络员、普法骨干等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暨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在梧州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召开。全区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分管综治维稳工作的领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全体农村法律助理员、各村、各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各村以及各社区普法骨干,全体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共180余人到场参加培训。

在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上,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国辉,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做出重要指示,指出在全区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快推进我区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作为“七五”普法开局之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的一项举措,是满足广大群众法律需求的民心工程,同时也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手段,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要作为“平安万秀”、“法治万秀”建设的筑基工程来抓,真正从联系群众实际出发,积极参与,主动作为。会上,万秀区司法局局长魏钊生还就如何做好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明确了法律顾问要做好四个角色:一是要成为诊断村(社区)集体经济的“好郎中”为村(社区)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二是要成为村(社区)依法治理的“好军师”参与村(社区)民主法治工作,协助村(社区)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是要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好帮手”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意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四是要成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神”,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权,提高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最后魏钊生同志还强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目的是为让老百姓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专业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将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一个新台阶的重要举措。

此次法律法规培训特别邀请了广东郁南县司法局副局长谢辉作了如何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授课。谢辉副局长介绍了本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做法和经验。随后,广西东中律师事务所姚天留律师,作了以《农村常用法律法规》为题的讲座。姚天留律师对我区农村地区现状和突出的问题作出了讲解,既有对我区农村主要矛盾纠纷现状的解读,也有解决矛盾纠纷的具体法律法规解析和举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同时,此次培训还邀请了我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陈敏敏,作了以《法律援助业务知识》为题的讲座,详细解析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具体措施以及法律援助相关业务知识的讲解。此次培训的着重点是各项工作的实务操作,对全区民调解员、综治专干、农村法律助理员、法律援助联络员、普法骨干等人员日后开展业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次培训班及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正式全面启动,这项工作的全面推进必将对万秀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在培训及会议结束后,各位学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学习和交流,明确了思路、开阔了视野,也为今后的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指明了方向。

万秀区政法委书记张国辉在万秀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动员会上讲话

广西东中律师事务所姚天留律师在培训班上授课

梧州市万秀区司法局 杨小江 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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