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弘扬交通安全法治精神,提升市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民践行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万秀大队立足实际,精心筹备,于12月2日联合梧州市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记者、少年警校学员、文明交通劝导员在辖区中山小花圃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精心组织准备,热情服务群众
为做好“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大队立足实际,结合上级部门的指示要求精心制定了活动方案,并准备了《刑法修正案(九)》交通违法入刑的解读、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处罚、关于‘拒绝危险驾驶、文明安全出行’的倡议书等宣传资料。
在中山小花圃设立了咨询点,万秀交警大队民警热情接待了前来咨询和签署倡议书的群众,并悉心接受了群众关于道路交通管理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民警、少年警校学员、文明交通劝导员分散在4个路口一边向过往的行人分发宣传资料,一边向他们介绍资料的重点内容,尤其是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并积极引导群众前往咨询点签署‘拒绝危险驾驶、文明安全出行’的倡议书,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志愿温馨劝导,文明安全出行
“奶奶,您好,现在是红灯,还不能过马路,要等绿灯亮了才能过去”一名少年警校的学生志愿者及时在斑马线上劝阻一位闯红灯的老人,“谢谢你,小朋友,我以后会注意的,刚才在赶时间,没注意到”老人接受了志愿者的劝告,并主动退到路旁等待绿灯亮起。“司机大哥,斑马线上不能停车”民警快速制止了越线停车的行为。在各个路口,民警、警校学生以及劝导员们认真履行着职责,引导和规劝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传媒+网媒,强化宣传力度
为进一步增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以及文明出行的宣传力度,大队在活动过程中注意收集及征求群众的看法和意见,其中,很多群众对《刑法修正案(九)》中的醉酒驾驶、超员超速入刑表示赞同,并希望交警部门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大队也利用网络平台扩大活动宣传效果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针对《刑法修正案(九)》中多项交通违法将入刑的进行详细解读,深化“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活动宗旨,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营造人人谴责交通违法行为、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李媛雯 龚超 陈利)
【转自:平安梧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