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梧州市区私藏枪支你会怎样 万秀警方给出了这样的通告!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11-25  分享到:

抗战时期,枪在人民手里是抵御的武器;但和平时期,散落在民间的枪不仅是社会安定的一大隐患,而且触犯了法律。据万秀警方统计,从10月份开始的“神剑1号”行动以来,万秀公安分局共查破涉枪案件1起,收缴枪支35支、子弹1142发。

为认真吸取柳城“9•30”系列爆炸案的教训,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开展危爆物品管理大整治暨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代号为“神剑1号”。

此次行动以打击整治涉枪涉爆、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为重点,查处一批涉枪涉爆案件,抓获一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人员,捣毁一批非法制贩枪爆物品的窝点和网络,收缴一批非法枪爆和危险化学物品,整治一批枪爆物品安全隐患。

2016年之前,主动交出非法持有、私藏、非法储存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可依法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不予追究责任;逾期拒不上交的,一经查出,依法从重处罚。

这些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持有、私藏、私存: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火药枪、催泪枪、仿真枪、电击枪、钢珠枪、雷管、炸药、导火索、导爆索、黑火药、烟火剂以及手榴弹、地雷、炮弹等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如发现有人非法持有这些物品,市民群众可以采用信件、电子邮件和电话三种方式向万秀警方举报,万秀警方将按照公安部制定了《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对群众举报查实的将给予奖励。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梧州市西环路上段7号万秀公安分局,邮政编码:543002举报电子邮箱:536265848@qq.com举报电话:07743999822

根据我国《枪支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我国刑法中也明确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收缴的枪支)

(周静)

【转自:平安梧州网】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万秀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