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2014年度全区法院“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评选结果进行了公布,并对在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表现突出,获得2014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助理审判员李研材获得2014年度全区法院先进个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蒙宁获得2014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在2014年度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2014)万刑初字第4号(合议庭成员:易维铭、蒙宁、周桂红,主办人:蒙宁)获得二等奖,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2014)万民初字第71号(合议庭成员:李棠在、汪瑞远、何碧玉,主办人:李棠在)获得三等奖。
在过去的一年中,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广大干警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争创“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竞赛活动,有力推动了全院审判执行和司法政务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自治区高院在通报中要求,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以这次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紧紧围绕2015年全区法院工作主题,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增强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司法能力,不断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提高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质量和水平。
(梁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