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法院法官帮清洁工追回买“廉租房”诈骗款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2-12-20  分享到:

  
  12月4日上午,在市某手袋厂做卫生清洁工作的梁阿姨在家人的陪同下前来领取被诈骗帮买“廉租房”的款项,她接到电话后心情一直很激动,刚进门口梁阿姨便小步跑上去,紧紧握住法官双手连声道谢。
  梁阿姨家住农村,家庭经济条件很差,在市某手袋厂当清洁工,一个月仅有几百元工资,在工作期间其认识了工友苏某。苏某在聊天中得知梁阿姨在梧州没有房产,希望能买到廉租房的想法后,遂对梁阿姨谎称其儿子是某派出所的警察,可以帮忙买到廉租房。苏某说得天花乱坠,朴实的梁阿姨信以为真,对苏某提出交办证费、领取钥匙费等交费项目深信不疑。梁阿姨的女儿、侄子在听说苏某的“神通广大”后,纷纷通过梁阿姨要求苏某帮忙买廉租房。自2010年10月至2012年3月,苏某就以缴纳各种费用为由从梁阿姨手中骗取了其及家人共计人民币16500元。直到今年7月份,梁阿姨一家人拿着苏某给的房子钥匙去收房时才发现被骗,赶紧报案。
  承办法官开庭审理过后对苏某进行了教育,苏某当庭表示愿意退赔全部赃款,但因身陷囹圄无法筹款,希望家人能帮助赔偿。承办法官随即联系苏某的家属,苏某妻子一方面表示愿意赔偿,但觉得苏某由于赌博去诈骗是咎由自取,替苏某赔偿她心有不甘,一直不愿帮助赔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苏某退赔给被害人梁阿姨人民币16500元。但梁阿姨的辛苦得来的“血汗”钱还未追回,主办法官心中也一直放不下。
  在送达判决书给苏某妻子时,主办法官又与她进行了一次细致的谈话,在与苏某妻子沟通的过程中,主办法官耐心听取苏某妻子的倾诉,苏某妻子的对苏某的怨气得到了释放。主办法官又从情、理、法的角度向苏某妻子解释本案判决结果和将来判决执行的问题。最终,在几天后,苏某妻子主动到法院代苏某退赔了全部赃款并且自动缴纳了罚金。
  法院劝诫各市民千万切勿轻信外人帮买“廉租房”,如果符合条件而想买廉租房的,应该向相应的市级机构进行咨询,亲自按相关程序办理购房手续。
  

(梁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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