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检察院开展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宣传月活动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6-03  分享到:

  
  为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
  区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在市区潘塘公园摆摊设点,拉开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赋予了检察机关更多的监督职能,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面临了新的考验。为此,该院积极响应上级检察机关的号召,认真开展“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宣传月”活动。本次宣传活动为期一个月,该院民行部门对以往的宣传资料予以重新制作和修改,将着力宣传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在服务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通过昨日的宣传活动,该院民行干警向社会群众宣传了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作的重要规定,以及检察机关受理申诉案件的条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监督结构等,使社会群众更加直观地对检察机关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成功做法有了全新的认识,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活动当天,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接待群众来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实效。
  

(王世楠 冯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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