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破铁鞋无觅处 一朝相见促和解
    ——万秀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积案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8-02  分享到:

  
  2013年7月30日,被执行人林某主动到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法官约见双方当事人和解执行案件,使他解脱压在心头上的一块“大石头”。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林某自愿一次性履行赔偿款5万元,一起纠结两年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
  2010年10月10日,被执行人林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执行人李某借款55000元,双方订立了《借款协议》约定于2010年12月9日前归还,被执行人将属于其本人名下的私宅作为借款抵押。还款期限届满被执行人未能归还借款,申请执行人李某经催促未果,将林某诉至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经法院法院审理判决林某归还给李某人民币55000元,判决生效后,林某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林某,均无法能找到被执行人林某。原来林某的房屋早已因地质灾害被征用拆迁了,也不知其去向。案件的执行陷入了僵局,眼看两年多时间过去了,但主办法官没有气馁,一直关注林某的行踪及财产线索。根据社区提供的线索,好不容易才知道被执行人林某的电话号码。主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经细心询问,主办法官发现此案有和解的可能,遂将告诉林某在三天内到法院进行调解,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
  在主办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林某提前一天主动到法院提出与申请执行人李某尽快和解,于是主办法官当机立断,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到法院调解。此时,申请执行人李某也意识到林某愿意履行义务,也谅解林某目前的困难,提出只要林某一次性归还5万元,其余5000元放弃其偿还,于是与被执行人林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将5万元借款交到李某手中。至此,一起长达两年之久的民间借款纠纷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顺利执结。
  

(钟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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