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军同志组织该院全体党员干部召开中秋、国庆节前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周军检察长首先传达了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精神,叮嘱干警们要严格律己,并加强对亲属的教育和约束。接着周军检察长通过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杨晓萍受贿案件以案释法,深刻剖析了杨晓萍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危害,并指出:每一位检察干警都要认真汲取杨晓萍案件的教训,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每一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都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纠正和查找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违法办案和办案事故,确保队伍纯洁清廉。随后周军检察长与干警们一同观看了《诱发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20个认识误区》警示教育片。
据悉,该院非常重视加强检察干警的廉政教育工作,年初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各部门负责人实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了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四风自查”要求,由该院政工科、纪检监察组、预防局联手定期组织全院干警开展“道德讲堂”教育实践活动,保持“廉洁之钟长鸣”。通过“学习笔记”要求每位干警都深入查找自身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纠正错误,防微杜渐,有效防止了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肖喜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