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法院年末“三步骤”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12-12  分享到:

  
  年末将至,为确保诉讼档案、文书档案安全完整入库归档,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三步骤”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一、自检自查,汇总入库。今年,万秀法院档案室严格按照该院关于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入库归档,截止目前为止共接收合格归档诉讼卷宗501件1247卷,接收合格文书档案98份。档案员不仅在数量上进行仔细清点,在质量上也要逐项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档案排列是否规范、装订是否整齐、卷皮是否正确,卷数是否正确等。并为各业务庭打印档案卷宗封面1280多张;为公安、检查院、律师等单位提供利用档案156人次,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利用档案101人次,为上级法院提供利用档案调卷20件,为本单位干警提供利用档案借阅卷200件。
  二、卫生清理、安全保密。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档案库房进行卫生大清扫,除尘除垢,保持库房的干净整洁。对档案室防火、防盗、防光、防霉、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高湿和防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对使用过期的防霉防虫剂和灭火器进行更换,确保档案实体安全。汇总调借超期未还档案,并通知调借人员及时归还,不能归还的要注明原因,及时跟踪,确保档案利用安全,保证档案不丢失、不损坏,档案信息不失密、不泄密。
  三、规范登记、健全制度。为方便保存查阅,万秀法院档案室制作了2014年诉讼档案移交册,调借档案登记表、查阅档案登记表、利用档案登记表等,并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补充,根据2013年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规定》的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案卷等材料封面右上角均应盖上“前科封存”的印章后分类保存。该院档案室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刻制“前科封存”印章,对未成年犯罪案件进行封存。此项规定也将纳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保证档案安全管理有章可循,抓好抓实。
    

(彭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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