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法院开展的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中,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黄炳森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体能达标活动先进个人”,该院司法警察大队亦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大队”。
自2013年5月份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司法警察中广泛开展体能达标活动的通知》精神,该院高度重视司法警察的体能达标训练,法警大队严格执行院党委统一工作部署,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要求,精心制定训练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训练活动。
警队教导员黄炳森同志切实抓好警队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求每位司法警察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到体能达标训练对于开展警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动员干警积极参训。在行动上,黄炳森同志以身作则,带头参加训练,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领全体法警克服工作训练矛盾,紧贴岗位实际,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训练,磨练意志,顽强拼搏。在2013年底自治区高院对全区法院的体能达标活动考核验收中,万秀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表现出良好的集体素质与优异的训练水平,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司法警察体能达标活动先进大队”,黄炳森同志亦于1月17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体能达标活动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李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