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法院喜获全区法院集体个人双先进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1-28  分享到:

  自治区高级法院在1月25日上午召开的2014年全区法院院长会议上,对2013年全区法院在深入开展“争创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一大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梧州万秀法院立案庭荣获“2013年度全区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梧州万秀法院行政庭庭长李桂球同志被评为“2013年度全区法院先进个人”。
  一年来,万秀法院立案庭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通过打造服务平台,架起法院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多元调解无缝衔接;开展法制宣传,优化“无诉社区”建设环境;延伸维稳触角,构建基层社会管理联动机制等多项有力举措,在辖区南中、民主、桂北、云龙社区深入开展“无诉社区”创建活动,取得了“三个明显”成效:社区诉讼案件数量明显下降,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结案率明显提升,社区居民依法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得到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温卡华和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等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党委和上级部门领导的高度肯定。罗殿龙院长还对万秀法院“无诉社区”创建活动经验做了专门批示并印发全区法院学习推广。梧州市中级法院也组织全市法院在万秀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向全市法院宣传推广该院“无诉社区”创建活动经验。
  据统计,万秀法院立案庭在四个社区开展“无诉讼社区”创建活动以来,共诉前成功调解纠纷303件。全部纠纷都得到了有效履行,没有一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社区群众亲切地称为“小巷法官”的“金牌调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得到预防和化解,大大减轻了法院的案件压力。一年以来,该院案件上升势头基本得到控制,受理案件同比基本持平。
  李桂球同志作为行政庭庭长,没有就办案而办案,而是积极从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出发,积极创新和落实行政案件协调制度,努力促进行政案件依法妥善解决。2012年,共依法审结了6件行政案件,其中经协调撤诉3件,调撤率50%,无申诉案件;2013年上半年共依法审结了3件行政案件,其中经协调撤诉2件,调撤率65%,无申诉案件。特别是依法高效审结了市民高度关注的2起涉及政府实施对“三冲”地质灾害综合整治房屋拆除搬迁避让补偿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审查和妥善处理了涉“三冲”地质灾害综合整治房屋拆除搬迁避让申请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件,促进了官民关系和谐。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李桂球同志带领行政庭干警走访行政机关30多次,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业务座谈会近20次。该同志在2013年1月就荣获了全市法院“专项工作个人三等功”,2013年3月被评为“2012感动梧州――法院十大优秀人物”,2012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
  

(李研材 梁颖 李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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