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开展活动的各项工作。
万秀区第三督导组的4名同志莅临会议指导,组组长覃立新作了指导讲话。万秀区检察院检察长蓝兴瑞在动员大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了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方法措施,指导性、操作性都很强,充分体现了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区委的精神。
该院党组对开展这项活动十分重视,在万秀区委及梧州市检察院分别召开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后,该院专门召开党组会,以多种形式,传达学习了中央、自治区、万秀区委和高检院、自治区院、市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组织进行了专门的调研。成立了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设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研究制定了《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明确了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明确重点任务,务求整改取得实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步骤和方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任务和要求。
该院提出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的主题是为民务实清廉,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采取的重要方法是领导带头、自上而下,重点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聚焦的突出问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总的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重要的保障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基本的规定动作是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达到的目标是努力做到“在为民上做好服务,在务实上转变作风,在清廉上树立形象”。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活动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快实现“惠民强区”新跨越结合起来,与完成检察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我们要坚持一手抓活动、一手抓工作,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紧密结合,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体现到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
(王世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