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行在阳光下运行
    ————万秀法院邀请政协委员现场监督一起强制执行租赁合同纠纷案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3-27  分享到:

  
  “法院的执法真是公开透明,不但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还邀请了政协委员来现场监督执行情况,并叫了街道办工作人员来见证。”3月26日上午9时,万秀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这是执行现场申请执行人请来的搬运工人间的一段对话。
  梧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向申请执行人梧州某工业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梧州市富民一路某房屋的五楼、六楼。申请执行人于2013年6月21日将被执行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并向被执行人追讨拖欠的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法院依法于2013年10月10日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被执行人将承租厂房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并支付租金、水电费、电梯费等共计53116.8元。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梧州某工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向万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万秀法院依法受理后,于同年1月23日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于2014年2月26日张贴了搬迁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同年3月3日前搬迁。到期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万秀法院执行局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决定实施强制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到场,为保证执行过程公开透明,万秀法院主动邀请了万秀区政协提案和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刘德成等四人走进强制执行现场,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民主监督,并且邀请执行所在地的街道办工作人员到场见证执行过程,同时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录像。最后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顺利执行完毕,将该厂房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这是万秀法院扎实推进阳光司法的一个场景。万秀法院为切实加强执行公开,开展阳光执行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人员走进执行现场,进行现场监督。以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的目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强制执行现场

(李研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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