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积极做好评估工作,通过加大对民生和群众利益的关注,特别是对于有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性、群众性案件,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敏感性案件,通过加大法院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坚持主动走访收集、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提高评估案件裁判效果,并积极寻求城区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和协助,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做好案件风险评估防控工作、案后服判息诉和稳控工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法院及中签的评估机构做好现场勘察、检测等司法鉴定方面的工作。
打好预防针,积极应对风险评估
今年上半年,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重点就农村土地、林地、水利三大纠纷,城区城乡拆迁纠纷等涉案范围广、争议大的案件,积极打好预防针,风险防控机制。如在遇到类似案件中,该院通过开展现场勘查,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村委领导、街坊邻里共同参与现场协调工作。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万秀法院立即作出风险评估报告,报告从案件争议、当事人情况、案件执行情况等作为风险评定等级的参考内容,并最终得出风险等级。后将评估报告提交城区政法委参考论证,多方联动,分析案件的不稳定因素,主动把握和跟进案件情况,将防范风险关口前移,并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对应措施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万秀法院坚持判后时刻关注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反应,注重通过各方面对涉诉当事人进行正确疏导,做好应对工作,尽可能避免风险危机的发生。
配合做好司法鉴定与资产评估工作
3月20日,万秀法院经上级法院指派与广西祥浩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到梧州市长洲区某小区配合该评估机构对该案的房屋进行现场勘察、评估。
被告韦氏夫妇经原告朱某介绍于2006年底欲购买位于梧州市长洲区某小区的楼房,但当时由于被告资金不足,便向原告借款20万。2011年间,两被告又多次向原告借款10万,前后共计30万元。由于两被告是夫妻,且被告之一与原告属亲戚关系,故两被告并没有立借条给原告。2011年年底,被告补立一张借条给原告,载明借款30万。但两被告所购之房一直并未装修和入住。
2013年2月,两被告办理了离婚手续,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返还30万元借款。后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两被告应于2013年6月前共同归还30万借款给原告。后原、被告私下商议将所购之房让原告出售抵价用于还款。由于房屋市值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告便向法院申请对该房屋进行资产评估。
主动强化意识,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近年来,针对案件日渐增多和案件复杂程度不断加深的情况,梧州市万秀法院始终坚持以高度重视“阳光司法”工作的态度,不断强化干警的办案能力和风险意识,使干警正确认识案件评估,同时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的理念,从立案到庭审再到执行始终坚持司法公开、公正,接受社会各界全方位监督。
该院立足于本院与城区社会经济情况,在办案风险评估上,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评估机制,延伸风险评估效果,使案件裁判的风险评估的价值真正具体落实到个案中,从根本上化解案件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并通过加强调解,采取法制宣传,私下督导等方式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在司法鉴定与资产评估工作中,始终坚持遵守市中院各项规定与本院实际情况结合,积极配合市中院及中签的评估机构做好现场勘察、检测等工作,同时在本院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鉴定类案件的司法鉴定机构,力求公开透明,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积极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关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