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案件必然涉及妇女儿童权益,而财产权益在其中又占有较重的比率,纠纷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儿童由于不懂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在该类案件纠纷中永远都是受害者。该院近几年来重视依法保护婚姻纠纷案件妇女儿童财产权益,使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急剧减少。
据不完全统计,万秀法院2010年前受理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在离婚案件中所占的比例都在10%以上,起诉的原告100%都是女当事人,其原因都是男方离婚时隐匿财产而造成的。而2011年,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在离婚案件中所占的比例下降为5.88%,2012年为8.8%,2013年为6.67%,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万秀法院主要抓了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通过设立和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对来访群众进行法制宣传,编制涉及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汇编让来访涉诉当事人查阅,提供专项典型案例汇编让当事人参考等方式迅速提高她们的法律认知水平。
二是审查离婚起诉材料时告知女当事人要注意考虑财产分割的诉求。她们的诉讼请求大多数是写要求离婚;孩子由她抚养;无财产分割或财产自行协商解决。之所以会提出以上请求,一方面多数女当事人离婚时主要精力集中在考虑能快点离婚,尽量争得小孩的抚养权,就算丧失点财产权益也值得,免得因为财产争议拖延了离婚和孩子问题的解决;另一方面是怕提财产分割会增加诉讼费用的支出,第一次起诉法院多数不会判离婚,可能有第二次或第三次诉讼;再一方面是不了解夫妻的共有财产有多少,自以为收了不少私房钱,却不知对方隐瞒的财产更多。其实她们疏忽财产考虑的结果恰恰与她们的愿望相反,没有财产,离婚后自己生活的稳定开支和长期抚养小孩的费用怎么能有保障;离婚时诉讼费用的交纳绝对比单独提出财产诉讼少得多,20万元以下财产最多收费不超过300元,适用简易程序和调解结案的案件仅收150元,就算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是起诉时提出的财产事实和证据通过法院的法律文书记录下来,有保存证据的作用,方便以后再次起诉。另外确有困难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或免交诉讼费;不了解对方财产可以委托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调查或者申请法院调查。
三是加强诉前和诉讼调解,尽量让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诉讼权利。万秀法院2011年离婚案件的调撤率为64.71%,2012年为83.82%,2013年为73.33%,调撤案件的比率一直位于全区法院前列。
四是加强判后答疑,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万秀法院2011年受理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申请执行案件为1件,2012年为0件,2013年为1件,全部以和解方式结案。
(杨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