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法院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4-29  分享到:

  
  2014年4月25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参加了辖区城南司法所举行的社区矫正对象解矫仪式。在仪式上,万秀法院刑庭法官对社矫对象钟某进行叮嘱:“希望你倍加珍惜政府和社会对你的关爱和帮助。要感恩社会,感恩政府,感恩家人。做一个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放心的守法公民。”钟某接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后,激动地说:“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今后我一定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不辜负你们的期望”。
  一直以来,万秀法院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本次参加司法所举办的社区矫正对象解矫仪式,仅是该院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及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明确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内容、方式及矫正对象,通过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针对未成年人、判处非监禁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等特殊群体,以社区联动、回访帮教等形式,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既使司法资源得到了合理利用,又使矫正对象得到了改过自身的机会,令他们能早日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外,该院法官还向城南司法所及城中社区的工作人员了解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并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人庭前社会调查以及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林永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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