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市民的热心,以不熟本地路况为名进行问路并实施相关犯罪的新闻早已是屡见不鲜的,但在犯罪分子们的面前,还是会有人不断的中招。梧州市六十岁钟阿姨好心为陌生人带路,结果反而被盗走一万多元的钱物,2014年8月1日,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诈骗的盗窃案件。
2014年4月10日7时许,被害人钟阿姨正在街上行走,突然一辆小轿车停在她旁边,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女子下车向她问路,说要去找一位“老中医”求医,钟阿姨出于热心,告诉该女子方向和路线,可该女子称自己是外地人,不熟悉本地的道路便请求带路。钟阿姨觉得这是举手之劳,便应允了,并坐进了该女子的车内。
在车上,司机丘甲及乘客丘乙、罗某、及该问路女子温某边走边吓唬哄骗钟阿姨,说钟阿姨的家里近日会有一场灾难,如果要想平安无事的话就必须要钟阿姨回家拿些钱和金器出来做场法事。在丘甲等四人的一番游说下,钟阿姨信以为真,便立刻回家拿出相关金器钱物交给了这四人。这四人又以需提供衣物等做法事为名支开钟阿姨,借机秘密将钟阿姨的人民币3000多元及黄金项链、戒指等一批金器盗走,并逃离现场。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丘某等四名被告人所盗得的金器及其他物品,并依法将金器发还给被害人钟阿姨。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丘甲、丘乙、罗某、温某虽虚构了需要提供金器、钱财做法事消灾的事实,但其得到被害人钟某的财物后,借被害人钟某回家取物之机,秘密将被害人钟某的财物盗走。四名被告人获取财物的手段是秘密窃取,其诈骗行为只是为盗窃创造条件,被害人并没有“自愿”交付财物给四名被告人,四被告人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特征。最后,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对丘甲等四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江振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