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秀区:法院坚持“四个必须” 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08-05-28  分享到:

万秀法院坚持做到“四个必须” 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

    连日来,万秀区人民法院为深入贯彻全市“思想大解放推动梧州大发展学习讨论动员大会”的精神, 按照市委、市政府、万秀区委以及市中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院干警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上级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热潮,结合十七大报告精神和本院工作实际,坚持做到“四个必须”,深入扎实地开展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一是以和谐司法为目标,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我院坚持做到以主动服务大局为着眼点,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正确处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与社会和谐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坚定信心,突出公正与效率,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切实做到以稳定保和谐,以发展促和谐,以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带动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基础上的社会稳定,为我市和万秀区的发展建设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

二是以司法公正为根本,必须充分保护群众的合法权利。我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把严格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落实到审判活动的各个环节,着眼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宗旨意识、转变作风,提高水平,真心实意地通过审判案件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努力解决司法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加强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化建设,畅通诉讼渠道,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改进司法工作中的不足,不仅要让人民群众得到公正的司法效果,而且要让人民群众通过参与诉讼实际感受公正。

三是以社会稳定为前提,必须充分讲求审判执行工作的社会效果。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我院要求全体干警必须正确处理好个案与全局、法律和政策、法治要求与现实条件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实现审判的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在审判工作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审判工作是否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是否与中心工作相一致,是否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努力加强与公民、法人及其他企业的沟通交流,必须不断增强为经济工作服务、为广大群众服务的自觉性。我院要求审判人员进一步增强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良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为经济工作服务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将上级指示精神与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四个关注:一是关注影响经济发展的涉企案件,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强化了涉及园区、企业等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力度,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确立了“快立、快审、快执”的办案机制,积极走访辖区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发展。二是关注调解工作,坚持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和主体平等、不偏不倚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司法调解,完善诉讼对接机制,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建立解决纠纷的多样化机制,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将矛盾降到最低。三是关注涉农案件,妥善处理农村婚姻家庭、债权债务、邻里纠纷,以及农村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等涉农案件,有效化解纷争,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和谐乡村、文明新风建设。四是关注弱势群体,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准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简化缓、减、免交诉讼费审批手续,使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维护自身权益。尤其是要保护外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我院将紧紧围绕“和谐司法、民主司法、能力司法、科技司法”的工作思路,使全院干警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并即时付诸于行动,将新思想、新观念实实在在地体现在审判工作,为我市和万秀区的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通讯员:刘韵)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万秀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